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压力表的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绿区为设计工作压力值),否则应充装驱动气体;
灭火器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否则必须更换;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必须采用压把式阀门;
灭火剂量大于等于4kg的灭火器,应更换带间隙喷射机构或增装喷枪。无法更换的应报废;
机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管从桶身上进入桶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必须报废;
简易式灭火器不得重复灌充维修。简易式灭火器是指充装量小于1kg并由一只手指开启的不可重复充装使用的储压式灭火器。
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年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ABC(磷酸铵盐)干粉通常为淡黄色,喷射出的粉末精细无杂质,将喷出的粉末进行充分加热后留有较少残留物;
5、 灭火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再充装再充装应由专业维修部门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方法进行,不得随便更改灭火剂的品种,重量和驱动气体压力。
7、 经维修部门修复的灭火器,应有消防监督部门认可的标记,并注以维修单位名称及维修日期。
维修能力检验
9.3.1 维修能力检验由消防产品监督部门组织抽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9.3.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维修能力检验:
a) 具备灭火器维修条件的单位开展灭火器维修业务前;
b) 维修企业厂址变更时;
c) 停止维修半年以上恢复维修时;
d) 维修工艺或配件发生重大变化时;
e) 正常维修满一年时;
f) 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9.3.3 维修能力检验的样本在经灭火器维修单位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本为 7具。
9.3.4 维修能力检验项目按表 5 的规定进行。
9.3.5 维修能力检验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当检查项目中各类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各合格判定数 Ac,则判维修能力检验为合格;
b) 当各检查项目中某类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各不合格判定数 Re 时,则判维修能力检查为不合格
3、 灭火器放置处,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筒体受潮腐蚀。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以免影响灭火器正常使用。
2、 灭火器的存放环境温度应在-10-45℃范围内。
清水灭火器中的灭火剂为清水。水在常温下具有较低的粘度、较高的热稳定性
水基型灭火器、较大的密度和较高的表面张力,是一种古老而又使用范围广泛的**灭火剂,易于获取和储存。
它主要依靠冷却和窒息作用进行灭火。因为每千克水自常温加热至沸点并完全蒸发汽化,可以吸收2593.4KJ的热量。因此,它利用自身吸收显热和潜热的能力发挥冷却灭火作用,是其它灭火剂所无法比拟的。此外,水被汽化后形成的水蒸气为惰性气体,且体积将膨胀1700倍左右。
在灭火时,由水汽化产生的水蒸气将占据燃烧区域的空间、稀释燃烧物周围的氧含量,阻碍新鲜空气进入燃烧区,使燃烧区内的氧浓度大大降低,从而达到窒息灭火的目的。当水呈喷淋雾状时,形成的水滴和雾滴的比表面积将大大增加,增强了水与火之间的热交换作用,从而强化了其冷却和窒息作用。
另外,对一些易溶于水的可燃、易燃液体还可起稀释作用;采用强射流产生的水雾可使可燃、易燃液体产生乳化作用,使液体表面迅速冷却、可燃蒸汽产生速度下降而达到灭火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