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验压力:灭火器筒体和驱动气体储气瓶按照生产企业规定的试验压力进行水压试验。
经水压试验合格的灭火器筒体,首先将其内部清洗干净。清洗时,不得使用**溶剂洗涤灭火器的零部件。然后对所有非水基型灭火器筒体进行内部干燥,以确保空灭火器内部洁净干燥。
ABC和BC干粉灭火剂应单独使用,充装场地应独立分隔,确保不同种类的干粉灭火剂不相互混合和交叉污染。
对确认不属于报废范围的灭火器气瓶(筒体)、储气瓶,或可不更换的器头(阀门),装有可间歇喷射装置的喷射软管组件,以及气瓶(筒体)与器头(阀门)的连接件等应逐个进行水压试验。对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气瓶应逐个进行残余变形率的测定。
2.水压试验应按灭火器铭牌标志上规定的水压试验压力进行,水压试验时不应有泄漏、部件脱落、破裂和可见的宏观变形。二氧化碳灭火器钢瓶的残余变形率不应大于3%。
对灭火器零部件检查后,更换密封件和损坏的零部件,但不得更换灭火器筒体和器头主体。所有需要更换的零部件应采用原生产企业提供、推荐的的产品,并按照下列要求更换、修补零部件:
灭火器维修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维修程序,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组织实施,并设置或者配备与各维修环节(特别是拆卸、水压试验、灌装驱动气体、报废等环节)相适应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维修人员安全。
从喷射过的器内清除的剩余应按ABC干粉和BC干粉灭火剂分别进行回收储存,这类灭火剂不应用于再充装;**喷射过的干粉灭火器内清除的灭火剂应按灭火器铭牌标志上标明的灭火剂成分分别进行回收。经检验符合相关灭火剂标准后,且无外来杂质,则可用于再充装。
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内的灭火剂,应按符合要求的方法进行处理。用于回收再利用时,应对其进行纯度和含水率检验,经检验符合相关灭火剂标准后,则可用于再充装。